供應鏈票據平臺接入需符合哪些條件,流程如何辦理?一定要看,2021年1月28日,為加強供應鏈金融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規范供應鏈票據平臺接入工作,上海票據交易所發布《上海票據交易所供應鏈票據平臺接入規則(試行)》,對供應鏈平臺的接入標準、辦理流程、職責等方面進行了細致安排。
一、供應鏈平臺接入標準
接入供應鏈票據平臺的供應鏈平臺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為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經營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不低于3億元人民幣,注冊時間不少于3年;
(二)具有可持續經營的能力,股東背景為大型供應鏈核心企業或信用評級為 AAA 的金融機構,財務狀況穩健,Z近1個會計年度實現盈利;
(三)具有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的核心技術以及覆蓋供應鏈全流程的系統功能,能夠依法合規采集、傳輸供應鏈企業經營、貿易、融資等數據信息,能夠通過有效手段識別、核驗企業身份、業務意愿、交易關系等相關信息的真實性;
(四)具有健全的系統安全保障機制,通過國家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第三級或以上備案;
(五)具有良好的運營和服務保障能力,有專業化的技術、業務運營團隊,高級管理人員包含熟悉經濟金融法律法規、具有金融從業經驗的人員;
(六)具有良好的客群資源和業務基礎,供應鏈金融相關業務規模超過 1000 億元人民幣;
(七)具有良好的風險管理體系,能夠通過有效手段監測、識別、評估、控制供應鏈金融風險,具有糾紛和風險處理機制;
(八)企業法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Z近兩年無影響公司正常運營的重大訴訟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九)票交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辦理流程
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鏈平臺可向票交所提交如下材料:
票交所于收到材料的 3 個工作日內反饋受理情況。材料齊備的,票交所于 15 個工作日內反饋受理意見。受理通過的供應鏈平臺應與票交所簽署合作協議。雙方達成協議后,供應鏈平臺開展專線開通、測試驗收等系統接入準備工作。供應鏈平臺完成相應準備的,可向票交所提交《供應鏈票據業務上線申報表》,票交所于收到材料的 3 個工作日內向供應鏈平臺反饋受理情況。受理通過的,票交所向供應鏈平臺反饋具體上線安排。
企業開展供應鏈票據業務前,應與供應鏈平臺、金融機構簽署供應鏈票據業務服務協議。協議達成后,企業應通過供應鏈平臺在票交所完成企業信息登記,并提交參與供應鏈票據業務的承諾函。
三、供應鏈平臺職責
供應鏈平臺開展供應鏈票據業務的,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提交的供應鏈票據業務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
(二)對參與供應鏈票據業務的企業身份、業務意愿、交易關系等相關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三)推動企業簽發和使用供應鏈票據,為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供應鏈票據業務提供技術支持和相關配套服務;
(四)及時、準確、完整地傳輸供應鏈票據信息以及發票、合同、物流等交易背景信息;
(五)通過系統功能和管理機制設置,實現并確保供應鏈信息與票據信息的匹配;
(六)妥善保管供應鏈票據業務相關信息,并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滿足相關機構獲取供應鏈企業經營、貿易、融資等信息的合理需求;
(七)建立完善的供應鏈票據管理制度、風險防控機制和系統運行保障體系;
(八)確保網絡和系統安全、高效、平穩運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系統、網絡等引發的系統風險;
(九)及時處理糾紛,切實履行客戶合法權益的保護責任;
(十)設置專項風險基金,用于彌補因操作失誤、技術故障、不可抗力等造成的相關損失;
(十一)票交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來源:票風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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