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時間很會選,剛剛好就是年底,是不是不想給員工發年終獎?
按網傳的信息量來看,確確實實有很多壓榨成分。
1、PDD裁員試用期無賠償且是最后一個月走人。
如果是員工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崗位要求,被用人單位辭退是沒有補償的。
但是吧,耗著試用期員工最后一個月讓走人,操作屬實有點兒離譜。
2、績效80分以上的正式員工才會給N+1。
從網傳信息量來看,裁員給補償也是看人,而不是按照勞動法規定看工作年限。
績效80分以上的正式員工才會給N+1,有些技術是沒有N+1。
說的直接些,能達到績效80分以上的正式員工,肯定大概率是砍掉了很多人,又能節省不少成本。
3、公司裁員跟員工談判過程也堪稱戲劇化。
有員工稱在裁員文件簽署完成前,HR不允許其回工位。想打電話或考慮只能留在會議室,甚至上廁所都會有HR步步緊跟,直到簽完文件才能被“釋放”...
沒覺得PDD這種裁員方式很離譜嗎?這是跟員工好聚好散的態度嗎?
顯然不是,多少有點暴力裁員的舉動,還限制員工的各種行動。
強制讓你當天簽完裁員文件,壓根沒有任何思考的空間,操作詭異強制執行,也算耍的一手好牌。
如果裁員情況屬實,只能說大廠和大廠間也是有明顯區別的。
希望新一屆的年輕人應屆生要擦亮雙眼,畢竟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N+1裁員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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