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佛山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佛銀保監罰決字〔2019〕2號)》顯示:佛山市三水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在授信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行為,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監管的通知》第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國銀保監會佛山監管分局對其作出罰款20萬元的處罰。
行政處罰全文如下:
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佛山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佛銀保監罰決字〔2019〕2號)》顯示:佛山市三水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存在授信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行為,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監管的通知》第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中國銀保監會佛山監管分局對其作出罰款20萬元的處罰。
行政處罰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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